晋城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第二章 停车场的规划与建设第二十一条有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遵循严格控制、逐步缩减的原则设置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并向社会公示。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撤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地方法规 ·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