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 工业污染防治/第一节 能源消耗污染防治第二十二条有效禁止安装、使用非专用生物质锅炉。禁止安装、使用可以燃用煤及其制品的双燃料或者多燃料生物质锅炉。生物质锅炉应当以经过加工的木本植物或者草本植物为燃料,禁止掺杂添加燃烧后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其他物质,并配备高效除尘设施,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安装自动监控或者监测设备。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30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