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第三十八条有效物业服务人应当制订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电梯及消防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作出具体规定,并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应急演练。发生突发事件时,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协助相关部门、机构做好处置工作。地方法规 ·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