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计划,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推动实施基础物业服务的老旧小区向市场化物业服务过渡。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和基础物业服务。

地方法规 ·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