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除专用车辆和救护、抢险救灾、施工车辆以及确需入园执行公务的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得擅自进入城市公园。

进入城市公园的车辆,应当按照限定的速度和路线行驶并在指定的地点有序停放,不得影响通行和安全。

地方法规 · 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