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城市公园的山水地貌(含自然和人工地貌)不得擅自改变。

确需改变山水地貌原状,应当编制规划设计方案,通过论证听证等方式听取专家和公众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批准。

地方法规 · 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