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