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章 道路通行规定/第四节 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第五十七条有效在高速公路上进行施工、维修、养护等作业的单位,除日常维修、养护外,应当在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内进行,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距离作业地点来车方向的一千米、五百米、三百米、一百米处分别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牌,夜间设置红色示警灯(筒);(二)作业人员按照规定穿戴反光服饰,横穿车行道时,直行通过,注意避让来往车辆。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4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