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章 道路通行规定/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第四十九条有效在同方向划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遇重大活动或者紧急任务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指定其中一条机动车道为应急车道。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在应急车道内行驶,其他机动车不得在应急车道内行驶。 应急车道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4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