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章 车辆和驾驶人/第三节 机动车驾驶人第二十四条有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4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