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贵州关岭化石群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除与其他收藏单位之间转让、交换、赠与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外,不得流通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

贵州关岭化石群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不再收藏的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可以依法流通。

地方法规 · 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