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得违反法定程序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