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发包、承包、分包以及建设工程服务和监理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合同。

提倡使用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