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新平哀牢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章 保护管理第二十二条有效在实验区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符合保护区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依法实行有偿使用,并办理相关手续。地方法规 ·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29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