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新平哀牢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章 保护管理第十八条有效核心区除经依法批准可以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外,禁止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因科学研究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应当向保护区管护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经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批准。地方法规 ·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29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