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公司、企业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认、计量和记录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