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第三章 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第二十一条有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按照教学需要和国家有关规定,配足合格的体育教师,保障体育教师享受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学校可以设立体育教练员岗位。学校优先聘用符合相关条件的优秀退役运动员从事学校体育教学、训练活动。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