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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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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第三章 青少年和学校体育

第二十条

有效

学校应当扶持和发展体育传统特色项目。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以田径项目为主的全校性体育运动会。

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应当结合实际,定期组织各级各类学校体育竞赛。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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