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活动应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遵循科学防御、统筹规划、社会参与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统一指挥、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

地方法规 · 河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