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第二章 预警发布与传播第十二条有效气象主管机构及其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提高暴雨天气预报预警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服务水平。地方法规 · 河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