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规范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活动,避免、减轻暴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河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