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单位和个人发现松科植物有异常情况或者死亡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林检机构报告。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按照有关监测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采样、鉴定,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地方法规 ·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