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第六条有效城市园林绿化、公共资源交易、交通运输、铁路、民航、海关、电力、通信、邮政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的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