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八十七条有效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30日第八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八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