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条

有效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