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第五十四条有效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驾乘人员、过往车辆驾驶人、行人应当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依次标明位置。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30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