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第二条有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应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地方法规 · 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