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修改省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建立与长三角地区省市土壤污染防治联动工作机制,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执法、应急处置等领域的合作。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