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户外广告设置人应当保持广告及其设施外形美观、安全牢固和亮化设施功能完备。户外广告外型污损、图文残缺、灯光显示不完整等影响市容的,应当及时修复、更换。

地方法规 · 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