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五章 灾害防御保障第三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队伍建设,形成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人才队伍管理体制,将气象灾害防御人才队伍建设纳入人才战略规划;建立完善专业人才、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培训制度;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稳定和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25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