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邮政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九条有效邮政企业应当按年度向自治区邮政管理部门提交邮政普遍服务工作情况报告,经自治区邮政管理部门审核,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发布。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