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邮政条例/第五章 安全保障第四十一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机制纳入应急管理体系。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应当落实安全责任,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机制。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及时向邮政管理、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报告。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