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房地产开发应当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