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五十二条有效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依法接受和配合档案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改正,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档案主管部门。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