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第四章 档案的利用和公布第三十三条有效旗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馆藏档案开放审核协同机制。馆藏档案的开放审核,由档案馆会同档案形成单位或者移交单位共同负责;档案形成单位或者移交单位发生机构变动或者撤销、合并的,由档案馆会同继续行使其职权的单位共同负责;无继续行使其职能的单位的,由档案馆负责。尚未移交进馆档案的开放审核,由档案形成单位或者保管单位负责,并在移交时附具档案开放审核意见。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