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河湖保护和管理,改善河湖生态环境,发挥河湖综合功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