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的宣传教育,对在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地方法规 · 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