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条例/第二章 组织实施第十五条有效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地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的发放应当与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的落实情况挂钩。地方法规 · 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26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