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条

有效

民办学校实施义务教育的,依照民办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民办教育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本条例规定。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