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六章 经费保障第六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义务教育经费预算执行情况,接受监督。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