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四章 教师第四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需要,按照公平竞争、择优录用、以德为先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