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第三章 学校第二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将学校分为或者变相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应当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禁止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