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省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的实施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法律、行政法规对义务教育的实施和管理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