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三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对剧毒、高毒、高残留的农药、兽药实行严格禁用限用措施。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不得使用国家和本省禁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不得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农药、兽药、肥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