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鼓励优先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支持农业生产者采用节水、节肥、节药、节能等先进绿色种植养殖技术和设备,推进农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控、有机肥替代化肥、秸秆综合利用、尾菜处理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废旧农膜和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