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街道居民议事工作规定第十八条有效街道居民议事会的活动经费,纳入街道预算。街道居民议事会成员出席街道居民议事会会议或者参加专项议事活动,应当安排好本人的生产和工作,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