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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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有效

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进行综合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作为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的参考依据。

地方法规 · 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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