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将工程渣土、工程泥浆与其他建筑垃圾混合运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筑垃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