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四条有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在气象灾害发生后开展自救互救。鼓励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知识宣传、应急演练、灾情收集、灾害救援等气象灾害防御活动。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应当开展气象灾害预防与应急、自救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建立财政支持的气象灾害风险保险机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保险,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