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保护军事设施的义务,对破坏、危害军事设施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检举和控告。对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应当予以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23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