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保护军事设施的义务,对破坏、危害军事设施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检举和控告。

对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

政府和军事机关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3, 2022